COOYABA展播活动“小百灵奖”青少年校园歌手大赛章程
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展示青少年艺术风采,发掘和培养优秀青少年声乐人才,COOYABA展播活动组委会特举办“小百灵奖”青少年校园歌手展播活动。
第二条 展播活动以“唱响青春,放飞梦想”为主题,旨在为热爱歌唱的青少年提供展示才华的平台,促进青少年艺术素养的提升。
第三条 展播遵循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面向全国在校中小学生开展。
第二章 组织机构
第四条 COOYABA展播活动立组委会,负责展播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。组委会下设办公室,负责大赛的日常事务。
第五条 展播活动设立评委会,负责活动的评审工作。评委会由著名歌唱家、音乐教育家等组成。
第三章 展播对象及组别
第六条 参加展播活动的对象为全国范围内小学、初中、高中(职高、中专、技校)在校学生。自愿报名参加活动。
第七条 展播活动设小学组、初中组、高中组三个组别。各活动赛区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,调整后报组委会备案。
第四章 展播内容及形式
第八条 展播内容为独唱,参赛选手可自选曲目,曲目内容健康向上,能够体现青少年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。
第九条 展播形式为现场演唱,可使用伴奏带或现场伴奏。
第五章 活动安排
第十条 展播活动分为初赛、复赛、决赛三个阶段。
初赛:由各活动分赛区组织进行,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复赛。展播演出场地为标准大型舞台
复赛:由各分赛区组织进行,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复赛。展播演出场地为标准大型舞台
决赛:由大赛组委会组织进行,评选出最终获奖选手。展播演出场地为标准大型舞台
第六章 展播活动奖项设置
第十一条 初赛、复赛、决赛各组分设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优秀奖若干名,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。
第十二条 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,并颁发获奖证书。
第七章 报名方式
第十三条 参赛选手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:
机构推荐:由各参加展播活动的选手自愿在各展播分赛区官网报名、组织初赛,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复赛。
个人报名:官方网站和展播赛区网站均可报名
第八章 其他事项
第十四条 本次大赛展播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。
第十五条 参赛选手须保证所演唱曲目的版权合法性,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
第十六条 大赛组委会拥有对参赛选手的表演进行录音、录像、网络传播等权利。
第十七条 大赛组委会拥有对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。
第九章 附则
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
COOYABA“小百灵奖”青少年校园歌手展播活动组委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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